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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花2萬多元買實木地板,商家送來的卻是復合板,而且還吹成“龍鳳拼”。裝上之後沒多久就裂縫、起鼓,商家拖了5年纔給維修,問題依舊。忍無可忍的消費者將商家投訴到芝罘工商分局,4月15日下午,芝罘區的王女士從地板經銷商手中接過了賠償金5500元。
地板裂縫拖五年
事情還要從2007年說起。當年的8月12日,王女士在芝罘區某裝飾材料商店選地板,老板推薦了一款褐色、廣東產的“龍鳳”實木板。見每塊板由兩根寬度不一的木條拼成,顏色、花紋不錯,王女士就定購了112.32平方米的貨,總值22464元。
同年8月12日,老板僅送去80平方米的貨。一個月後,餘者纔由南京調到。工人鋪時,王女士發現,一半竟為“三拼”(地板板型)的,料頭無實木沈甸感。老板說“兩拼”貨不足,須用“三拼”代替。10月15日,王女士入住新房。11月6日,發現部分地板連接處裂縫、起鼓,表面漸翹,縫隙1至3毫米,總量大約佔到八成。王女士找老板修理,但對方找理由拖延。這一拖竟是5年。
直至2012年6月5日,老板實在拖不過去了,這纔首次給王女士修理,共換新地板48片。一個月後,新板裂縫、表面起拱,有的甚至將沙發腿都頂起來了,雖然連修兩次,但問題絲毫沒有解決。王女士感到心力憔悴了,“老板最後拿16片數種雜牌樣板應付我,邊緣翹起絆腳,沒有一塊好的,人在上面走,地板總發顫,看著就上火!”迫於無奈,王女士只得將商家投訴到芝罘工商分局。
商家用噱頭蒙人
接訴後,芝罘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前往該裝飾材料商店調查取證。讓人沒料到的是,老板反而顯得委屈,說最早知道地板裂縫是在2012年5月份。王女士出示了老板當年手寫的紙條證實,老板於2008年12月1日承諾,第二年肯定要給修理。
工商執法人員在調查中還了解到,這位老板拒不承認部分板來自南京,謊稱地板早已停產。可廠家售後服務部證實,2007年7月18日,老板只進貨64.80平方米,該類板並未停產。
隨著調查深入,老板賣板原因、生產工藝和產品性能、實際名稱真情相繼浮出水面。有工人向王女士透露:“地板是次品,老板以為,消費者房子裝修後外租,若地板裂縫,一般不會索賠,即使來找,也好糊弄!”
巧的是,此類板材料同制造工藝口語發音相似。執法人員多次追問,老板終吐真情,此類板實由“下腳料”木條拼制,原料是“龍鳳檀木”,板面由兩根木條拼制,所以叫“龍鳳拼”。王女士證實,展廳樣板和老板推銷口語表明,“龍鳳拼”實由“兩根木條拼制”,老板就是在“發音”上作文章,從中糊弄人。
該種板是否實木?質量是否合格?據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一檢驗員介紹,同“實木”板比,這種“拼接”板不叫“實木”板,應叫“復合”板。因使用多年,原板是否合格,已難證明。隨後,廠家要求王女士發去一塊樣板,准備“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