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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海南省萬寧市開通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要求進駐萬寧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總價款2.5%作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按照要求,建築工程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必須一次性存入,總投資3000萬以上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方首次存入75萬元。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到萬寧市住建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時,需要先由人勞部門審覈是否已繳納保證金、並需要提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憑證。
在工程項目施工中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並經萬寧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的,工程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5%一次性補足剩餘的保證金。對已從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中先予劃支農民工工資的單位,要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5%及時補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據瞭解,工程項目施工中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時,萬寧市住建部門要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待欠薪解決和足額補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後,住建部門再通知恢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