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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票收入至上』是一種短視行為
過高的門票價格不利於社會效益最大化及旅游業持續發展
景區票價制定應充分考慮社會效益的原則,其實早就獲得公認。作為景區門票定價的一份指導性文件,國家發改委2007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門票價格應充分體現公益性。制定和調整門票價格應以維持游覽參觀點日常運轉所需經費為主,不能片面強調經濟利益,更不能以門票收入補貼游覽參觀點以外的其他支出。
為了防止景區過快調高門票價格,《通知》還專門規定,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門票價格,同一門票價格上調頻率不得低於3年,同時對不同價格門票的上漲幅度也做了明確規定。
然而在經過《通知》的第一個『解禁年』(2010年)後,人們發現,不少景區迫不及待地上調了門票價格。為了控制門票價格而實行的『三年不漲』禁令,演變成景區門票『三年必漲』的尷尬現實。
讓游客更為不滿的是,景區票價往往想漲就漲,很少有景區能拿出讓游客滿意的理由。而且,漲價過程的透明度不足。雖然一些景區漲價實行了聽證會制度,但參加聽證會的人員組成不夠多元,獨立性或者利益相關性差,影響了聽證會的質量。
『對景區價格的調整,最好能讓游客參與其中。』上海某高校的朱小彤覺得,景區價格調整過程中,游客的參與不可或缺。希望一方面提高景區支出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完善景區價格調整聽證會制度,『可以聽到並且充分考慮來自消費者、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的聲音。』
『如果能把景區的維護費用、員工工資等成本公開,讓游客看得懂、算得透漲價這筆賬,確定門票收入的流向是合理的,我們也沒那麼大意見。』王晨琳說。
有業內人士表示,事實上目前很多景區的門票收入,除了用於景區維護外,還有部分會用於員工福利甚至填補地方財政。因此,地方政府總是在扮演景區門票價格上漲推動者的角色。
反過來想,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從景區開發中獲益,那他們還有發展旅游的積極性嗎?
『單純看重門票收入是一種短視行為。』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認為,短期來看,提高景區門票會帶來更多的地方財政收入,然而從長期來看,門票價格若定得過高,則不利於社會效益最大化以及旅游業的持續發展,合理的門票價格纔能給地方帶來更多收益。
旅游經濟是帶動性很強的產業,除了門票收入之外,旅游所拉動的旅行團、餐飲業、酒店業、交通運輸等相關行業也能為社會帶來效益。據統計,旅游經濟中1元的直接收入可以帶來6.8元的間接收入。
也正因此,很多國家采取景區低價政策。與門票收入相比,低價政策更看重旅游對國民人文修養的熏陶,弘揚民族文化以吸引更多旅游者,由此帶動旅游業的整體發展。
以墨西哥的金字塔為例,2011年墨西哥財政部對金字塔的撥款達150萬比索(約合80萬元人民幣)。金字塔每年收入的絕大部分不是來自門票銷售,而是來自酒店業、餐飲業、紀念品和工藝品銷售、出租車和導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