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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市政府近日出臺《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從限購、信貸及稅收政策調整、土地供應、住房保障、市場監管等方面推進房地產調控工作,並明確二手房轉讓徵收20%個稅方案。
對各方廣爲關注的二手房轉讓個稅徵收問題,通知明確,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覈實房屋原值的,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不能覈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覈定方式計徵;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2013年南寧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要低於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而2013年南寧市政府工作報告顯示,今年南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2%,CPI漲幅控制在4%左右。據此計算,2013年南寧房價增幅應控制在8%以內。業內人士分析認爲,對比執行調控政策以來的2011、2012年南寧房價增幅數據,這一房價調控目標可實現保持房價穩定的調控目標。
通知還提出,將加強南寧房地產市場監管,包括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預售許可審覈,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嚴查閒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規避限貸政策等等。(記者王秋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