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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今天通報了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近期查處的房地產價格典型案件,8家房地產企業因未對所售商品房明碼標價,被處以1000多萬元的罰款。
國家發改委表示,上述8家房企違反了《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經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國家發改委強調,房地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要求,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明確標示所有可售房源的價格及相關信息,不得把明碼標價變成“口頭告知”,不得采用拖延開盤時間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故意製造房源緊張氣氛;不得標示虛假信息或使用欺騙性、模糊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要求,把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作爲常態監管,對房地產企業違反規定的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記者朱劍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