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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網記者4月15日從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爲規範服務收費行爲,促進管理行爲健康發展,海南加強行業監管,進一步細化實施物業服務收費。
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爲進一步貫徹實施該《條例》,海南近日下發通知,要求辦公、生產、商業等非居住類用房,各類別墅、經營性公寓、產權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等住宅,以及國家和省級保護區、風景區、旅遊度假區內的住宅等其他物業,其物業服務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除其他物業外的住宅物業,按照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個別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突破政府指導價標準的,由當地物價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經成本監審、組織認證後,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覈定,其具體操作辦法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制定。(記者李曉梅通訊員程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