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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必須明碼標價的政策在“國五條”中再次被重申。在這條政策的影響下,國家發改委今天發佈消息說,地方價格監管部門近期處罰了一批未對商品房明碼標價的樓盤。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該部門於2011年5月頒佈實施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並在2011年、2012年兩次組織開展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依法對一批典型案例實施了行政處罰並公開曝光。商品房銷售中價格不標示、信息不透明的問題有所好轉,但部分樓盤仍然存在明碼標價規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今年2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強調“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說,爲落實“國五條”,加強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監管,近期各地價格監管部門查處了一批未明碼標價的樓盤,涉及山西、北京、河南、遼寧、黑龍江等地的近3000套住房。這些違規樓盤,有的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盤銷售,並且沒有進行明碼標價,有的把未出售的房源標註爲已售,捂盤惜售。
據介紹,這些涉案的房地產企業違反了《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經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合計對上述房地產企業共處以1000多萬元的罰款。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說,公開通報這些典型案件,是爲了提醒所有房地產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督促所有被查處的房地產企業積極進行整改,切實規範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爲。對於整改不利的房地產企業,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國家發改委強調,房地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要求,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明確標示所有可售房源的價格及相關信息,不得把明碼標價變成“口頭告知”,不得采用拖延開盤時間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故意製造房源緊張氣氛;不得標示虛假信息或使用欺騙性、模糊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記者劉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