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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萬紅通訊員王毅鵬袁弘信)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瞭解到,從即日起至7月31日,工商部門將在全市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拍賣、汽車銷售及維修、旅遊、電子產品等行業合同格式條款都將成爲此次整治的重點。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次專項行動將集中整治四大突出問題。一是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責任,比如,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等;二是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責任,比如,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等;三是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權利,比如,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等;四是經營者利用商業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憑證、單據等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己的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不兌現對消費者承諾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