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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接到家住南三環外育芳園小區的耿女士來信反映,她家小區內7號樓的一戶人家,未辦理任何手續就私自加蓋3層樓房對外出租。耿女士在信中還擔心地說,那戶業主還在房屋的牆體外懸空接出了鋼結構的簡易房,行人在下面通過時,感到十分危險。
本報及時把耿女士的信件轉到豐臺區花鄉人民政府,得到重視。他們在給本報的回覆中說,經覈實,育芳園小區隸屬花鄉農工商聯合總公司,花鄉環境辦在3月25日進行日常巡查中發現,育芳園小區7號樓的違法建設現象有所反彈,鄉環境辦立即對發現的違法建設進行了制止,並於3月28日將7號樓頂部的200餘平方米違法建設強制拆除了,同時責令一些違建者在4月1日前,自行拆除新建的牆體外掛簡易鋼架房。
花鄉領導以及相關科室負責人還趕到現場,再次向搞違建的業主通報了相關政策,並對其進行了說服教育。鄉長再次強調,在4月1日24時前,必須將外掛牆體的簡易房予以拆除。
4月2日上午,花鄉主管副鄉長、環境辦、鄉城管分隊、保安等50餘人,來到育芳園小區7號樓違建外掛牆體的拆除現場,經過對違建業主反覆勸說與教育,這戶業主於當日將違建的牆體外掛鋼架簡易房自行拆除完畢。
花鄉政府在給本報的回覆中說,爲有效遏制違法建設的滋生與蔓延,花鄉制定了擬建、待建、翻建項目審批流程。遏制違法建設,對新生違法建設管控不力、拆除不力的單位嚴格追究領導責任,對於未盡到屬地管理責任,發生新增違法建設且造成較大影響的,將給予屬地管理村或單位第一負責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並在年終考覈工作中給予一票否決,今年實現花鄉新生違法建設零增長。
他們還舉一反三,於4月1日製止並拆除了位於六圈村御康公園西北側的一處200平方米的新增違法建設。 (王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