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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區一小區想上漲物管費,物管提供了有737戶住戶簽名“同意”的調查問卷,小區4位業主卻提出:通過與志願者一起上門走訪,已覈實其中192戶業主名字“被冒籤”。
10年沒有變過物管費,現在想漲價,一切都有話好商量。可物管偏要弄個假冒簽名,這就給人一種“未打理先屈”的感覺。讓人說什麼好呢?不過這裏我還是要“表揚”一下該物管,至少懂得尊重漲價的程序,相比較那些根本不顧業主意見,一紙通知就大漲物管費的物管來說,該物管還是有點程序意識的。只是千不該萬不該,假冒業主的簽名,來達到自己的漲價目的。倘若拿假冒的簽名來做其他不可告人的事情,那問題可就大了。作爲一個物業服務企業,這種偷雞摸狗的勾當還是要不得的。(子在淵)
@林亦旻:究竟是物管作假還是業主說謊,目前尚不能輕易定論。但值得注意的是,民意在如今越來越必須得到重視,如何鋌而走險的“代表”行爲都將被民意無情地拒絕。要漲價可以,給出你的理據,讓街坊都心服口服!
@子曈:簽名都能被冒籤,這也有些太無法無天了吧!“同意”、“被同意”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這些圖謀不軌的人的良心卻被這一個沒有寫出來的“被”字嘲笑得淋漓盡致。子在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