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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受訪者不滿個人住房現狀的原因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制圖
本報廣州訊(記者黃劼)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日發布的『住房改善廣東省城鎮居民意願』民意調查結果顯示,48%的受訪者滿意目前個人住房狀況,『不滿意』和『不太滿意』的受訪者的比例佔21%,對住房不滿的原因主要為『面積小』。
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於2013年3月在廣東省進行了『住房改善廣東省城鎮居民意願』調查,調查范圍覆蓋全廣東省各地市和縣的城區以及70%以上鎮區,采用分層隨機抽樣,電話訪問了2000位城鎮居民。本報告著重分析不同類型城市、收入、年齡人群的評價特點。各類型城市劃分根據廣東省行政區劃和城市規模的特點,將全省分為大城市、地級市、縣級市及縣城和鎮區四類城市。
調查顯示,對目前個人住房狀況,表示『滿意』與『比較滿意』的受訪者比例為48%;評價『一般』的為30%。而『不滿意』和『不太滿意』的人也有21%,每5人中就有一個。
對住房不滿的原因,集中在房子『面積小』,被選比例為46%;其次是『房子舊』,比例為34%。另外有30%的人由於房子『不是自己的』而不滿。
在各類城市中,大城市受訪者的不滿最突出,不滿意度為27%,其他類城市均低於兩成;原因選擇『不是自己的』比例,大城市更高至44%。不同收入人群中,低收入者不滿意度最突出,為32%,遠超高收入者與中等收入者15個百分點以上。
對是否需要改善居住,超過半數民眾表示『需要』,比例多達53%。在這些受訪者中,打算近一年裡買商品房改善居住的人為23%,申請保障房的只有8%,略多於『到市場上租房』的6%;另外54%的人近一年沒有改善的打算。
31至40歲的中青年人,改善需求最明顯,比例為62%;近一年的改善意願集中為買商品房,比例為26%,其次是申請保障房的10%,而到市場上租房的僅7%。
近一年裡有改善打算的中等收入者,買商品房是首選,比例為28%,與高收入者的31%差別不大。打算申請保障房的人,低收入者中最多,但僅有10%,較買商品房的少7個百分點。
本次調查的受訪者中,打算近一年裡買商品房的比例為12%,較2011年的2%大幅增加5倍;而申請保障房的比例僅4%,還不到2011年18%的四分之一,表明民眾住房意願顯著向購買商品房回流,出現了根本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