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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阿姨的兒子多年前因車禍導致殘疾,辦理低保後,想申請一套廉租房。身份證上明明寫着居住地址在白塔路上,可昨天去白塔社區諮詢時卻被告知辦不了。通過街道辦事處和市住房保障局查詢,也告知辦不了,這是爲何呢?
按照《昆明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廉租房申請人要有民政管理部門核發的《雲南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王女士說,他們家居住的房子是她老公單位——可保煤礦分配的,有39.2平方米,屬石棉瓦過渡房。兒子領取低保後,每月有340元的收入,需要靠額外打工貼補。由於一家人都帶有殘疾,她特別希望全家能生活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
查詢了有關政策後,王女士認爲,兒子有低保而且早已成年,應該符合申請條件。但來到爲兒子辦理低保的白塔社區時,工作人員卻不發放廉租房申請表給她。白塔社區工作人員表示,雖然王阿姨一家的戶籍地址在白塔路社區內,但只屬於代管戶口,真正的戶口管理單位是和社區平級的可保煤礦。王女士還致電拓東街道辦事處,得到一致答覆。晚報記者也幫忙諮詢市住房保障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同樣得到以上的答覆。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