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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
警方讓補充報案材料尚未受理
昨天(26日)受害的賣房人在東四十條我愛我家總部經過了3個多小時的等候,終於拿到了我愛我家開出的“情況說明”,證明這些賣房人在與買方代理人張金鳳完成過戶後,未收到房屋交易尾款,拖欠尾款總計達1830萬元左右,且其中5人的房產已查出在過戶後被買方抵押、二次抵押或再次倒賣。
我愛我家客戶服務中心總監赫雙表示,目前公司法務部已安排6名法務專員來幫助賣房人解決問題。此前,我愛我家公司已幫助賣房人在朝陽法院立案,保全了多套房產,並希望在訴中通過與法院協商,由法院出具司法鑑定函,將民事案件轉爲刑事案件。
昨日下午,持有這份“情況說明”的賣房人,再一次來到朝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立案,但警方仍未受理,而是告知他們要繼續補充材料。
一位賣房人的代理律師張雪東告訴記者,警方此次並未明確稱不能立案,只是在詢問檢方後,認爲如未付尾款已做了非法或其他用途,就可認定爲買方不履行債務,建議賣房人聯繫更多受害者同時寫出報案材料。
記者上午得到朝陽警方的迴應稱,警方確實已讓賣房者回去繼續補充報案材料,目前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記者另從朝陽法院獲悉,已經有4名售房人在朝陽法院提起了6起訴訟,這6起案件已經正式受理。考慮到案件情況緊急,爲最大限度的保障當事人權益免受損失,朝陽法院特意加快了案件流轉速度,目前這6起案件已經由立案庭轉交審判庭的具體承辦法官辦理。(記者張蕾)
中介說法
已協助賣方辦理法院立案
對於7名賣房人被騙一事的進展,今天(27日)上午,記者採訪了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胡景暉介紹,事情發生後,公司已積極配合協助賣方辦理法院立案手續,並對已經立案的爭議房屋,積極協助賣方做了訴中財產保全。
胡景暉告訴記者,昨日,公司派出調查小組,去張姓買房人所在的村子進行了調查,發現所有她借用身份的代理人,均對此事不知情,只是收了張的好處,並與其簽署了代理協議。“更震驚的是,我們發現,張姓買房人仍在以同樣的方式,在別的中介公司購買房屋。公司已告知了行業中介協會,提醒所有公司注意這人。”
對於記者提到的業務操作經紀人在此事中是否負有責任,胡景暉稱,經紀人確實是會促進買賣成交,但這種付款方式是買賣雙方同意的。“下一步我公司將繼續積極協助賣方和相關部門處理好後續事宜,全力維護賣方的正當權益。”
業內做法
先過戶再付款並不普遍
據記者瞭解,像本事件的買房人一樣,借用別人的身份證買房,在北京實行樓市“限購令”後並不罕見。一些名下房產已滿兩套,或購房資格暫時不符合的人,爲提前買上房子,確實會借用親朋好友的身份證,待達到購房資質後再進行過戶。但像張姓買房人這樣,先過戶再付款的方式,在二手房市場卻很少發生。
“最通常的做法是,在買賣雙方過戶當天,買房人支付除去銀行貸款部分的所有剩餘尾款。而這次事件中,出現7個賣房人被騙,我想一方面是買房人支付的房款高於當時的市場成交價,所以便提出以先過戶再付款的方式,作爲附件條件;另一方面,中介經紀人爲了促成成交,也沒有充分提示操作的風險性,畢竟在中介行業是以過戶爲準計算經紀人的佣金提成。”一位從事中介行業多年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記者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