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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已經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1年的51.27%。城鎮常住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黨的十八大報告要求,到2020年『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這意味著城鎮化要保持一定速度,但更要注重質量。筆者認為,提高城鎮化質量要從以下兩方面努力。
一是要積極促進農民工市民化,逐步解決半城鎮化問題,讓更多的人分享城鎮化的成果。城鎮化發展水平主要用人口城鎮化的水平來衡量。目前我國城鎮人口由1978年的1.72億增加到2011年的6.91億,但其中包括了規模達1.59億在城鎮工作半年以上、戶籍在農村的農民工及隨遷人口。這部分人口並未真正融入城鎮、享受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居民。對於這部分人,應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著力做好兩件事,一是推動戶籍制度改革,一是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促進農民工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的必然選擇。
二是要以人為本,妥善解決『城市病』問題,讓居住在城鎮的人享受到更高質量的城市生活。在我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一些城市在建設過程中『重面子輕裡子』、重地上輕地下、重硬件輕軟件、重短期輕長期,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協調,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空間擁擠、生態空間不足等『城市病』日益顯現。因此在提高城鎮化質量的過程中,要通過進一步完善城鎮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增強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城鎮運行效率等措施,居民生活纔會更加舒適便捷,纔能真正享受到『城市,讓生活更美好』。(江蘇南通市委黨校何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