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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區地稅局8月10日起針對商品房轉讓徵收個人所得稅作出調整:除已購公房或滿5年且爲惟一住房外,其他買賣均按差額的20%徵收,且以繳稅日爲準,不以網籤時間爲準。也就是說,原價100萬元的商品房如果以150萬元出售,所繳個稅由1.5萬元變成了10萬元。不過業內人士認爲,在全市推廣差額徵收個稅目前還有難度。
取消“全額1%”徵收方式
此前,商品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全額的1%,一種是差額的20%。西城區的新規執行後,即使業主不能夠提供原票據,地稅局通過查詢歷史記錄獲得上次交易信息,而且繳稅差額直接按照現在房價與原票據的房價相減獲得,並不扣除其他諸如裝修款等合理費用。如原來契稅票計算出原房價爲100萬元,現在合同顯示是150萬元,其個稅的繳納直接按照50萬元的20%來計算,即需要繳納10萬元。而原來只需繳納150萬元的1%,也就是1.5萬元,稅額翻了幾倍。
對全款購房者影響有限
由於此次個稅調整事先並無徵兆,也未留下緩衝時間,部分在途業務將面臨預計外的多繳個稅。不過,中介並不擔心出現解約,一位門店經理坦言:“購買西城區的二手房,一般最低也要200多萬元,多交幾萬元稅費不會對購房者造成影響。”
“雖然理論計算稅費大幅增加,但實際上就西城區來說,市場影響並不很大。”鏈家地產首席分析師張月表示,因爲目前地稅部門的納稅最低指導價較低,全款購房者還是能夠以較低的合同價款繳稅,貸款的話,由於要求成交金額與合同金額一致,購房者不可能以最低指導價做合同價,因此所交個稅提高幅度較高。“不過西城區二手房成交大多數是全款,貸款的比例不足8%,因此稅費增加的幅度會有所縮小,但也要多繳少則萬元多則數萬元的個稅。”
據瞭解,西城區的二手房總交易量每月在500至600套左右,在全市佔比不到一成,其中未滿5年且不是家庭惟一住房的商品房,每月僅50套左右。
全市推廣還有難度
張月認爲,實行該項政策的前提條件是歷史稅收信息數據的完善,解決了過去僅憑業主原票據計稅的難題,今後有可能在全市推廣執行。“不過,西城區數據量相對較少,其他尤其是朝陽、海淀、豐臺等商品房成交量很大的區,短期內恐怕難以將所有歷史成交數據統計完全,因此目前在全市推廣差額徵收個稅政策還有一定難度。”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張大偉指出,交易稅費過高會影響二手房的流通。“二手房作爲存量房,更應該增加持有環節成本,降低交易環節稅費,纔有利於樓市的良性發展。最近幾個月,二手房交易不足8000套,已經低於商品房的成交量。”
有話要說
一把雙刃劍
金閎偉:廣義上講,隨着國力的增強,個人所得稅應逐步減輕,才能體現出國富民強;但從個體講,提高稅率又能抑制房屋的倒買倒賣。這是一把雙刃劍,實行起來要縝密而慎重!
沙小易:目前倒房的成本已很高了,一般人已不會在此時玩火。如果是爲讓賣房人多納稅,那麼會逼迫賣房人提價或把損失轉嫁到買房人身上。所以個人認爲還是以“全額1%”的方法計算個稅好。
孟福剛:又開始增收了!在某種程度上抑制了大家消費。
蔣有三:收得太高,無法操作,結果就是逼着中介和買賣雙方一塊兒做陰陽合同。
楊說:這不是逼着二手房漲價嗎?
曼珠沙華:其實無論什麼稅,最後都是加在買房人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