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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在2004年,《建設部關於嚴格建築用海砂管理的意見》中就已明確寫道:一些沿海城市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利用海砂拌制混凝土和砂漿,使建築工程出現了氯離子腐蝕情況,降低了工程的耐久性,給工程質量帶來了隱患。
意見明確要求:『建築工程中采用的海砂必須是經過專門處理的淡化海砂。公共建築或者高層建築不宜采用海砂。』『對鋼筋混凝土,海砂中氯離子含量不應大於0.06%。對預應力混凝土不宜用海砂。若必須使用海砂時,則應經淡水衝洗,其氯離子含量不得大於0.02%。』
據了解,受河砂資源減少的影響,在建築工程中使用海砂日益普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副局長胡建文說:『使用海砂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節能科技與建材處副處長祖黎虹說,目前,深圳市場上河砂的佔比的確不大。
記者發現,目前,建築工程不能使用未經淡化處理的海砂已是業內共識。然而,為何仍有近一成氯離子超標海砂在市場內流通?
記者走訪建築工地發現,預拌混凝土進入工地時,雖然也會做試塊檢測質量,但檢測的僅是強度,並不包括氯離子指標。
深圳一建築工地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混凝土由砂子等多種材料制成,因此一些混凝土攪拌站會通過使用低氯離子含量的其他材料,把未經淡化處理的海砂混入其中,從而降低購砂成本。而根據規定,禁止在施工現場自行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都要使用預拌混凝土。『檢測應該在攪拌站那個環節,進場的時候,已經沒法檢測了。這意味著施工方對材料質量的把控力減弱了,而政府的監測也沒有相應地強化,於是就出現了一個令人擔懮的監管薄弱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