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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比別人先看到房?請先交1萬元意向金。想要搶先和業主面談?也請先交1萬元意向金。近期的二手房市場,面對着急又糾結的購房人,個別中介公司巧立名目,早已被叫停的“看房費”,變身“意向金”後重出江湖。
1萬元換個看房優先權
北京人王小姐最近遇到了這樁怪事。
爲購置婚房,王小姐日前來到京城某龍頭中介機構的天天家園門店,諮詢小區的小戶型房源。在經紀人的推薦下,王小姐看中了一套約60平方米的小兩居,當她提出能否約看時,卻被告知得先交錢。“這套房子別的客戶也想看,根據店裏的規矩,一套房子若有多人約看,先交錢者先看。所以,您只有先交1萬元的意向金,我才能幫您預約優先看房。”
由於經紀人再三保證意向金可退,王小姐便交了1萬元。最終,這套小兩居並不合意,可還沒等她開口,經紀人又提出:“這套不行我再給您介紹新的。至於意向金,您就別退了,省得下套還得交。”
“那會兒我才恍然大悟,爲這1萬元,我被套牢了。”儘管深知1萬元可抵房款,可中介公司的做法,總讓王小姐覺得像是設了個圈套,讓她不自覺地跳了進去。
不交錢不能見業主
想在天天家園相鄰某小區買房的張女士,也在同一家中介遭遇了相同勸說。張女士看中了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戶型,業主報價206萬元。當她提出想約着業主談談價格時,經紀人同樣搬出了1萬元“意向金”之說。“約摸二十五歲的小姑娘告訴我,遇到一套房多人想看時,爲了預防業主坐地漲價,通常只允許第一位交納意向金的客戶去面談。因爲當時系統顯示已經有其他購房人準備交意向金,她就催促我儘快交錢,否則不能見業主。”
“交了意向金就能保證業主只見我一個人?就能保證不漲價?”左思右想,張女士依然覺得心裏打鼓,便拒絕交1萬元,“中介後來果真沒替我約業主。”
“意向金”實爲“看房費”
記者查詢相關文件,2011年8月31日,本市曾下發過《關於加強本市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規定,同一套住宅買賣經紀服務已收取佣金的,不得另行收取諮詢費、信息費、廣告費、看房費、代書費、網籤費等費用。
一位不願署名的資深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從這兩筆意向金的交納程序看,可謂是一種變相的“看房費”,但由於中介公司承諾可退還,算打了個政策的擦邊球。“既然能退,爲什麼又要購房人先交呢?其一,是爲了鎖定客戶,保證購房人不會跑到競爭對手那裏,提高成交量,以賺取佣金;其二,是爲了製造一種緊張的氛圍,讓購房人感覺房源搶手,在恐慌心態下加速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