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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公墓的大門口連塊牌子都看不見
最近在南農網絡問政(網絡問政縣市行)上,一篇由實名舉報人林鍵國所發的帖子“廣東‘墳爺’違規經營公益性公墓斂財數億元”,吸引了眾多網友的眼球。帖子矛頭直指廣東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帖子稱,林耀昌從潭西鎮人民政府手中承包下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簡稱“安福公墓”)後非法經營,獲利超三億。
針對網帖反映的內容,南方農村報記者實地調查後發現,帖子所指的安福公墓是陸豐市第一家公益性公墓,確系林耀昌投資經營。
人們常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但是作為陸豐市首家公益性公墓,安福公墓竟然存在多處違規經營,其違規行為還在全省民政系統受到通報。
私人承建公墓
安福公墓是陸豐市民政局2008年7月16日批准建設的公益性公墓。四天後,潭西鎮政府將該公墓委托轉給陸豐誠易信用擔保公司總經理林耀昌建設、經辦和管理。
“法人是鎮政府,經營卻是私人。”舉報者林鍵國認為,正是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作法,導致了本該服務於本鎮居民的安福公墓,被肆無忌憚地賣給外地人,並且每平方米實際售價超過2000元。林鍵國稱,安福公墓實際銷售墓穴8000多座,每座收入在二萬至十幾萬元不等,非法所得高達三億元。
“我們無法核實實際售價。”陸豐市民政局一負責人介紹,安福公墓是公益性的,不需要稅務票據,只開寫公墓的收據。根據安福公墓提供的票據顯示,公墓收費並未超過物價局的核定標准。目前能夠查實的是,安福公墓超范圍經營,對非本鎮人員違規銷售墓穴953座。
按照陸豐市民政局規定,公益性公墓每個墓穴佔地不應超過1平方米,然而根據網貼顯示,安福公墓實際每個墓穴的大小都在8到25平方米。該負責人證實,所建墓穴佔地大小以6、8、10個平方較為普遍,無1平方米以下的墓穴,“1個平方賣800,建10個平方就可以賣8000,出於投資的考慮,肯定是建大一點的。”
更加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作為一家公益性公墓,安福公墓一些墓位竟然沒有附火化證明或遷墳證明,這不免為一些違規土葬的行為提供了機會。
違法用地被罰
南方農村報記者調查發現,安福公墓除了殯葬涉及諸多違規之外,用地也屬非法。
陸豐市國土局2013年的專案調查結果顯示,安福公墓分兩期向省、市林業部門申請使用林地並獲批准,第一期佔用林地面積1.7公頃,第二期佔用林地面積6.71公頃。盡管陸豐市國土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也將其列入公墓特殊用地規劃區,但用地手續尚未辦理,屬於未批先用。
“主要是未批先用,我們已經對其發出《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並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標准,對其罰款8萬多元。”陸豐市國土局執法監察林大隊長表示。
“每平方米罰款1元就了事,還為其補辦手續,太荒唐了,這是在包庇林耀昌。”實名舉報人林鍵國對此非常不滿。
據林鍵國透露,潭西鎮政府2008年將安福公墓轉交給林耀昌經營時,曾在簽訂的合同中約定,潭西鎮政府每年將得到35%的獲利。但在南方農村報記者向現任潭西鎮委書記、鎮長,和時任潭西鎮委書記林華彬求證時,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林大隊長表示,每平方米罰款1元也是按照相關標准作出的行政性處罰,一般耕地每平方米也纔罰款5元。“至於說為其補辦手續,沒有這回事,到現在為止,安福公墓還沒有報批手續。”
林鍵國認為,按照有關規定,這麼大面積的違法行為應該移交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對此,林大隊長解釋,“安福公墓違法主要涉及的是林地,是否達到刑事移交的程度,應該由林業部門決定。”
林大隊長最後表示,國土局對安福公墓的處罰已經基本結束了,而且已經將處理材料匯報給汕尾市國土局和廣東省國土廳,“上面對此也沒有什麼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