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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買房子,開發商承諾“買一層送一層”;車沒上牌被盜,保險公司不賠……昨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公佈了2012年經典案例,並對案例進行了點評。
買房案例:買一層送一層?有貓膩!
2010年11月,周先生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購買了位於溫江區光華大道某小區的房屋。開發商承諾“買一層送一層”(即購買第11層贈送同面積的第12層)。周先生當即支付首期房款34萬餘元。但周先生後來卻從當地規劃、建設等部門得知,該開發商報批報建的該棟樓只有11層。2012年,周先生向四川省消委會投訴。
點評:“買房送面積”是近年來全國各地開發商慣用的營銷手段之一,其中不乏貓膩。藉此案例,特別提醒購房者,以下三類贈送行爲均無效:1、將小區地面公共綠地、屋頂花園分別贈送給特定業主;2、購房者基於國家相關規定本應取得的不計面積的部分陽臺及露臺;3、利用公共綠地或公攤部位修建的車位或車庫。
裝修案例:20萬買全實木?難鑑別!
2011年1月21日,盧女士與成都某傢俱公司簽訂《傢俱銷售合同》、《內門銷售合同》等,約定由該公司對盧女士房屋裝修的櫥櫃、內門、傢俱、衛浴進行供貨安裝。爲此,盧女士共支付了20餘萬元。
安裝完成後盧女士發現,該公司提供的傢俱材料並非雙方合同約定的實木。後經權威機構鑑定,其主材或中間材料爲人造板。據此,她認爲該傢俱公司存在欺詐行爲。2012年8月,盧女士向成都市仲裁委提請仲裁,要求解除合同並由該公司雙倍賠償損失。
點評:近年來,實木傢俱身價倍增,但真正能識別是否實木材質的消費者畢竟是少數。提醒大家務必理性消費,選貴的或許不如選對的。
記者向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