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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價70萬的房子,拆遷戶要價700萬,否則免談。強制拆遷的話,一旦出事誰負責?”這是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麗江市市長和良輝在雲南代表團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全團會議上,如此無奈地表示。他表示現行拆遷法律已經嚴重落後於發展實際,國家應出臺徵地拆遷法,解決拆遷戶漫天要價等問題。
和良輝舉了大理到麗江高速路修建時遇到的問題。“大理至麗江高速路修建涉及到幾十戶拆遷戶,其中大部分拆遷戶都簽訂了合同,還剩下兩戶沒有遷走。一戶評估價46萬,但對方表示少於200萬不拆。另一戶評估價72萬,但拆遷戶開價720萬,否則免談。雖然我們可以依法進行強制拆遷,但是一旦強拆後果也可能不堪設想。萬一出事,責任誰來負?”
對此,和良輝認爲國家應儘快出臺徵地拆遷法。
“徵地拆遷工作與城市發展緊密相關,成爲社會矛盾交織的焦點和熱點。”和良輝表示,“主要原因在於拆遷工作的法律依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現行法律、規定已經嚴重落後於發展實際,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普遍脫離實際市場價格。這帶來了執法標準不科學、拆遷不規範、爭議解決機制不完善以及終極配套措施不到位等一系列的問題。”
“漫天要價、無理取鬧、纏訪纏訴,拆遷上訪專業戶層出不窮。”和良輝表示,“一旦徵地拆遷不順利,致使項目無法開建、停建、改建甚至取消的現象屢有發生,增加了徵地拆遷的工作難度,嚴重干擾阻礙了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他建議出臺專門的徵地拆遷管理法律,以國家法律的形式明確關係,明晰權責利弊,明定徵地拆遷的保障救濟措施和機制,一方面保障失地農民、被拆遷羣衆的權益,另一方面保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得以順利實施,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供堅強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