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神招1:弄個“陰陽合同”可以嗎?
答:搞不定,別想了!
解讀:報低成交價,大概是很多人會想到的第一種避稅方法。但從去年開始,廣州市稅務部門已啓動二手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評估系統能夠精確獲取任何一幢住宅房屋的基準單位單價。納稅人申報的交易價格符合客觀實際時,按納稅人申報的交易價格徵稅;納稅人申報的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按存量房交易評估值徵稅。可以說,報低價避稅的方式基本行不通。中原地產區域總監潘婉霞表示,目前廣州部分房產評估價甚至超過了成交價本身,因此很難報低價去規避稅費。
神招2: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辦假離婚?
答:行是行,但要評估“婚姻信任指數”。
解讀:滿足“免徵”要求的有兩點:一是房產證滿5年;一是家庭唯一住房。爲了製造“家庭唯一住房”,夫妻倆合夥製造離婚事件。離婚、復婚成本低,稅動輒幾萬元,表面上看還蠻合算的,但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永平提醒,從法律上說,沒有假離婚一說。你去辦了離婚證,法律上你倆就真沒有關係了。離了婚後再賣房,對方拿多少錢真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極可能“雞飛蛋打”。
神招3:還差一年就滿5年,先做公證推遲過戶行不行?
答:有這麼做的,但有被捲款走人再賣房的風險。
解讀:這在業內叫做“隱形成交”,因爲未滿5年轉讓的稅負太重,這幾年並不少見。可以先到公證處做委託公證,然後等到房產證滿5年時再過戶。由於現在的二手房交易大多數是“業主實收”,這稅負主要出在買家身上,所以不少買家覺得,這筆錢能省就省,而且不是還有公證書和房產證在我手裏嗎?事情可不是這麼簡單的!朱永平律師表示,由於在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記錄中,業主還是物業的持有人,業主如果有意騙取買家房款,可以發出房產證丟失聲明,之後重辦新房產證,就可以騙取房款“走佬”,甚至可以再賣一次房。這樣一來,買家持有的原房產證也就無法過戶了。風險不小!
神招4:一分錢不用的“訴訟賣房”,是不是真的可行?
答:“牛人”想出來的!不過搞不好會被拘15天!
解讀:“買方先把房款給賣方,賣方按房款打欠條給買方,以房產做抵押。然後買方以賣方欠款不還起訴到法院,賣方承認欠款表示無力償還,願意以房產抵償,最後買方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去房產中心過戶,不論是否限購,都可以過戶。一分錢稅沒有,執行法院判決。”最近,一條“不離婚!零稅費!‘國五條’交易所得稅最佳對策!”的微博在網上流傳。
朱永平律師認爲,作爲處理糾紛的中立機構,我國法院是沒有辦法審查民事訴訟中的民事證據的,只有存在第三人對民事證據提出異議或者投訴的時候,法院纔會對訴訟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審查。但是,從“借訟買樓”的情況來看,由始至終只有買賣雙方參與其中,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很難會有第三人對虛假訴訟提出異議。既然法院無法審查民事證據,是否意味着房子的賣方只需要開一張欠條給買方就可以騙過法院呢?其實有欠條、銀行往來等就可以了,如果再找一個證人,法院就更沒有理由懷疑訴訟的真實性。至於訴訟的成本也不會很高,如果以500萬元的房子作訴訟標的計算,訴訟成本不會超過5萬元。這確實是一個法律空子,想出這樣應對之策的是“牛人”。不過,朱永平律師警告:“虛假訴訟是違法行爲,法院一旦發現將予以15天司法拘留或者警告的處罰。”(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