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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有網友支招籤陰陽合同避個稅,對此,本市稅務部門相關人士提醒,現在的稅管部門已有技術手段阻止虛假納稅申報,重估價格偏低的房產,建議二手房交易雙方不要鋌而走險。同時,簽訂陰陽合同也爲今後再次交易埋下隱患。
最近,有網友列出三大避二手房個稅“奇招”,分別爲:僞造欠款不還的事實,依靠司法判決獲得房產;簽訂虛假價格交易合同,使差額爲零個稅爲零;買賣雙方家庭分別離婚,重組家庭再分離,依靠婚姻財產分割轉移房產至買方名下。
白堤路一家房產中介人員介紹,以南開區一套現值200萬元的房產爲例,原值爲100萬元的話,現在交易雙方簽訂一份在房管局備案的100萬元價格交易合同,私下再簽訂一份200萬元的真實成交價格合同;系統顯示現值和原值差額爲零,個稅爲零。而依據“國五條”按差額20%徵稅的話,這個二手房要交20萬元的個稅。
不過,華寧道鏈家地產中介人員介紹,籤陰陽合同避個稅會給賣房者帶來不利影響,埋下下次交易的隱患。以現值200萬元的房產爲例,原值100萬元,現在爲避稅把成交合同做到100萬元,就等於自己買到此房後在賬面上多增值100萬元,下次交易要爲這100萬元的稅收額外“買單”。
同時,也有中介人員表示擔憂,把差額做成零實在太“顯眼”,有可能被覺察,房管局會重估價格,打擊這種避稅行爲。“最好做得隱蔽些,別把個稅都抹了”。據瞭解,隨着津城房價整體走高,總價超過100萬元的房屋已不在少數,交易者通過簽訂“陰陽合同”少交個稅,一套房屋少交的稅款額很容易就超過10萬元。
市地稅局12366服務熱線相關工作人員指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刑法》的規定,籤“陰陽合同”少交稅款是採取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屬於偷稅行爲,偷稅數額巨大者可能觸犯刑法。同時,國土房管部門和稅管部門現在已有足夠的技術手段辨別房屋價值,阻擊虛假成交合同。對購房者來說,壓低此次成交價格,會給下次交易帶來更高的稅負。綜合多方面因素,通過陰陽合同避稅有很高的風險,建議二手房交易雙方不要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