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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兆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穆麟茹近日在全國政協會議分組討論中說:『房地產是市場選擇,只要雙方合意,一平方米賣100萬、1000萬也是合理的,政府就不該乾預!』
國人的住房由原來的單位福利轉變為經濟中的支柱產業,市場化功不可沒。市場化的不斷深入,漸漸賦予房地產市場以金融屬性和投資功能,其價格也漸漸地經歷由低估到修復再到積累泡沫的過程,於是有了2010年以來越來越嚴厲的調控,手段雖始於市場化,卻漸漸擴展到了限貸限購等行政手段,然而效果依然不彰:漲速確有回落,漲勢並未改變。
原因究竟出在哪裡?筆者覺得,這應該與市場管理者在其中的角色轉換未能順利完成有莫大關系。在市場培育期,管理者兼具運動員、裁判員雙重角色,是可以理解的,但當市場已經基本成型,管理者就應該及時退出運動員角色,建立一套市場自我調節機制,最終只要全心全意當好裁判員就行了。回顧這幾年的調控,正是由於地方政府角色的不清晰,利益密切相關之下,有形之手無處不在且隨意拿捏,導致了調控常常出現失靈現象。
從這個角度說,『征收20%房產轉讓稅』其實是一種由市場自我調節的好機制,比『限購限貸』來得更加市場化,雖然市場出於『避稅』目的而導致了短期的『恐慌性』交易,但只要以此機制為目標,盡快清理其他各項不合理的稅費和各種導致不公平的利益鏈條,同時以持有年限細化征稅標准而非不分青紅皂白千篇一律,則這一機制將能發揮應有的市場調節作用。
市場調控應該以公平公正為目標,而不應該以價格下跌為目標,這應該就是穆麟茹委員那句話背後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