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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區一居民樓因電費無人代收導致2月欠費,該樓77戶居民被停電10小時。記者瞭解到,原計劃於2月份重新接管該樓的物業公司因故推遲入駐,未組織收費,而原來代收電費的居民認爲物業公司2月份已介入,不再代收。居委會表示將盡力協調。
物業撤離,
居民自收電費近兩年
“現在電費還是沒處交,誰知道下回啥時候停電呢!”對前幾天從早8點到晚6點的停電,市中區金山花園小區3號樓居民仍心有餘悸。
金山花園小區共有3棟樓,每棟居民樓共用一個總電錶,電費原由小區物業濟南金東物業公司代收。
2011年,因物業費從每平方米0.45元漲到0.6元的問題沒談攏,部分業主未交3月或4月的物業費,5月1日,金東物業公司從3號樓撤出,只爲1、2號樓服務。從那時起,3號樓已自行管理近兩年,6個單元各有一位熱心居民代收電費,收齊後交給金東物業。
此外,這些熱心居民仍按每平方米0.45元收物業費,用於支付每月800元的衛生費(清運垃圾)和1800元的門衛工資。“每個月能斂3000多塊錢吧,2011年8個月斂了5次錢(即5個月的物業費),2012年12個月斂了8次錢。”一熱心居民告訴記者。
未收齊欠費,
物業公司推遲重新接手
金東物業撤離後,經多次協調,2012年12月,居民再次與金東物業達成初步協議,但金東物業表示立馬接手有困難,2013年1月的電費仍由居民自收。
2013年1月29日,金東物業在3號樓貼出一份《通告》,請居民交納2011年4月前的所有欠費,並稱:“我們在收到補交欠費後,定於2013年2月起開始爲3號樓業主提供物業服務。”
3月4日,記者從金東物業貼在牆上的《2011年3、4月3號樓業主欠費表》上看到,原欠費總額爲6893.88元,除了已交費被劃掉的,仍有22戶未交,總額爲3058.61元。
金東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沒收齊欠費,只能推遲入駐,“我們通告裏說的是收到補交欠費後入駐,而不是2月份一定會入駐。”
而原來負責收電費的居民認爲,2月份物業公司已經開始介入並開展工作(收欠費),自己沒必要也沒義務再代收。於是,3號樓2月份電費無人收,由此發生了3月2日的欠費停電事件。
陳莊居委會:
巴不得趕緊給協調好
有居民認爲,至今沒補交費用的人大概還是對物業費有意見,“當初每平方米6毛錢沒談好,現在要按6毛補交,他們不願意吧?”也有居民建議,物業公司可不可以上門去收這部分錢?
金東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也很無奈,現在做物業是微利,重新接管3號樓本來就動力不足,“我們去收,萬一人家不給怎麼辦?”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最好由居委會再出面協調,讓欠費的居民早點補齊欠費。
金山花園小區所在的陳莊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從2011年3號樓居民跟金東物業有了矛盾,居委會去調解過無數次,“現在的問題是雙方還是在彆扭着。只要他們願意坐下來,需要我們出面的話,我們就是加班加點、不吃不喝,也巴不得趕緊給他們協調處理好。”見習記者肖龍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