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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城公告,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福建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與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投資協議》。歌斐資產將作爲普通合夥人設立有限合夥制基金,資金規模不超過24億元(具體以實際募集金額爲準,其中對涉及項目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及提供股東貸款的金額不超過15億元,對涉及項目配套提供的流動性資金支持不超過9億元),與公司共同投資三個房地產項目。
該三個項目分屬陽光城旗下三家子公司,即福建臻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福州奧體中心項目)、上海亞特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羅店項目)及上海泓順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項目)。
歌斐基金擬對福州奧體項目投資不超過11億元,對上海羅店項目投資不超過2億元,對上海嘉定項目投資不超過2億元。交易完成後,陽光城合併持有上述三個項目公司51%的股權,歌斐基金持有49%股權。歌斐基金另外爲以上3個項目配套提供9億元的流動性資金支持。
公司稱,與歌斐資產同時爲項目公司提供資金支持及相互擔保,有助於解決項目開發所需資金問題,提高資金的整體使用效率。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弘股份也公告稱,擬以股權加債權的方式,引入蕪湖歌斐弘軒投資中心14億元資金投資夏各莊新城項目。(中國證券報-中證網王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