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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出臺的“國五條”實施細則繼續在市場發酵,因擔心二手房買賣實行對增值所得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連日來前往房管局諮詢、辦理業務的市民居高不下。與此同時,一些中介機構的數據顯示,部分房東放下“身段”,在中介掛牌的房源數量增長了1倍左右。
“終於排上隊了”
昨日上午10時許,鄭東新區鄭州市房管局辦事大廳,很多窗口已經擠滿了人,在地稅窗口和諮詢臺前排隊諮詢的人很多。市民夏先生和愛人從人羣中擠出來興奮地說,這次終於把手續辦完了。
夏先生介紹,他年前就看中了北環花園路附近一個小區的房子,但是因爲房地產行情較好,賣方一直猶豫不願意出手,前後談了大約兩個月。“過了春節回來,我找過中介,也催過賣方,對方還是吞吞吐吐的”。夏先生說,這次國務院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說是要對二手房交易成交價與評估價增值額的20%徵收個人所得稅,賣方最終下了決心,3月3日一塊就到房管局排隊了,但是因爲人太多,當時沒排上,這次算是排隊辦完手續了。
據瞭解,夏先生買的這套房子評估價爲每平方米6900多元,總房款72萬元左右,個人所得稅繳了7000多元。夏先生稱,賣方沒給他具體說原來的房價,只是說當時買的時候50多萬,即使如此,要是按照增值所得的20%徵收,估計也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兩三萬元。
昨日下午5時,記者來到建設路百花路交叉口的市房管局西區交易大廳,雖然臨近下班,大廳裏仍然聚滿了諮詢、辦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
採訪中,多位市民均表示,擔心國家的政策萬一哪天嚴格執行,就需要繳納好多稅,不如趁早來辦理。一些中介機構人員也表示,在目前這個時點上,買賣雙方撮合成交也比以前容易多了,以前辦理手續時,買方、賣方的時間總難以碰到一起,因爲擔心政策變化,雙方都希望儘快成交、辦完手續。
4個小時,業務量是平時兩倍
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常務副主任宋國選介紹,在上週五國家出臺“國五條”實施細則後,上週六到西區交易大廳諮詢、辦理的人大幅增加,主要是擔心個人所得稅徵收政策出現變化,3月3日西區交易大廳和東區的市房管局辦事大廳都臨時加班,處理市民的業務辦理需求。
“今天(3月4日)全天的數據還沒有統計出來,但是對當天市房管局西區、北區和東區3個交易大廳9時~13時的業務辦理情況進行了統計,這個時段共受理了100多件,是平時業務量的2倍”,宋國選說。
在西區交易大廳,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昨天該交易大廳共辦理了二手房業務130件左右。此外,在上週六辦理了六七十件,3月3日辦理了40件左右,辦理件數比平時都是大幅增加。
二手房新房源增長一倍
美華房產業務員田小姐告訴記者,國家房產新政策出來後,好多客戶擔心二手房交易所得稅繳納政策會不會變化,這方面諮詢的比較多。也有個別客戶稱如果價格低點能儘快成交也行,總體上客戶對政策驚慌、恐懼的不多。
採訪中,也有二手房中介人士認爲,這種嚴厲的二手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可能會在部分城市先行試點,然後進一步鋪開,因此二手房買賣雙方眼下不需要太多緊張。
作爲在鄭州有較多連鎖網點的21世紀不動產,其相關負責人李東介紹,根據各網點反饋的信息,這幾天很多房東的新房源在中介上掛出來,新房源掛牌數量比平時增長了一倍。昨天各連鎖店二手房交易預簽單數量比平時多出來兩倍左右。“預計在國家政策正式落地前,二手房交易量還會維持目前的火爆局面”,李東說。
部分中介機構負責人稱,因爲擔心國家政策嚴格執行,一些房東放下“身段”,主動提出如果能儘快出手,價格低點也可以成交;也有客戶擔心政策哪天突然落地,來不及出手,想在近期能儘快成交。
房產增值所得徵20%個稅,鄭州一直在執行
昨日,來自稅務系統以及多家中介機構的人員證實,國家這次強調“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覈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這條規定,實際上並不是最新的政策。
早在2006年,國稅總局就出臺相關通知,要求自2006年8月1日開始,國內居民在進行個人二手房轉讓時,必須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稅,該稅率爲固定的20%。
針對市場的疑慮,當時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稱,對個人轉讓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是個人所得稅法的一項基本規定。1994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應徵收個人所得稅。這裏所說的財產,包括房產、汽車等大宗財產。因此,個人轉讓住房取得的所得從1994年起就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爲20%。
具體在執行中,由於一些房子年代久遠或者沒有原始購房發票而無法得知當時房子的購買價格,國家又規定了屬於這種情形的,可以按照房子評估值的1%徵收個人所得稅。
昨日,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際上,鄭州對二手房轉讓中房產增值部分能夠覈實房屋原值的,一直執行的是按轉讓增值部分的20%徵收個人所得稅。
5年以上且是唯一住房轉讓的,免徵個稅
據介紹,鄭州對個人轉讓時間沒有超過5年的成套住宅徵收標準是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的1%,或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減去原購房價及合理費用後的20%;個人轉讓時間超過5年的非普通標準住宅,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不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的,仍需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贈與的(直系親屬、血緣關係、撫養關係,需要提供公證書)免徵個人所得稅;繼承、更名、遺失補證、離婚析產產權人在辦理產權證變更(不存在產權交易的情況)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記者胡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