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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對此表示:“中國未來的房產稅改革,絕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羣。房產稅改革應該是堅持只調節高端,這個非常重要。”
近些年來,有關房產稅改革各種說法都有,其中有一種說法是,房產稅未來可能會普遍徵收,包括一套房以及普通住房在內,都可能會徵收房產稅。這令不少僅僅擁有一套普通住房的民衆頗感擔憂。現在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未來房產稅改革絕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羣,房產稅改革應該堅持只調節高端,無疑讓不少僅擁有一套普通住房的中低收入人羣懸着的心有所放鬆。
而其實,房產稅改革就其制度設計初衷來說,原本就是擬作爲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一項舉措推出的。既然如此,房產稅徵收對象就只應該是那些擁有多套住房的炒房人員以及高端住宅擁有者。而那些僅擁有一套普通住房的中低收入人羣,根本就不屬炒房人員。所以,旨在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房產稅改革,自然也就不應將這部分人羣納入覆蓋範圍。
需要看到的是,廣大僅擁有一套普通住房者當中,其中不少人僅有的一套住房都是其常年節衣縮食、窮盡全部積蓄購買的。有些家庭甚至是耗盡了多代人的全部積蓄,或者多代人共同按揭購買一套房。對於不少家庭來說,支付僅有的一套住房的按揭款已令他們不堪重負,如果在此基礎上還要向其徵收房產稅,無疑將會令其負擔愈加沉重,這樣也就必然會對民生起到損害作用。這顯然是以提高與改善民生爲己任的政府所不當爲的。
所以,像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所表示的,房產稅改革不覆蓋低收入人羣,只調節高端住宅與高收入人羣,才真正契合房產稅改革的初衷,同時也有利於維護住房消費領域的民生。未來房產稅改革擴大試點範圍與全面推行,顯然都有必要堅持與貫徹不覆蓋低收入人羣、只調節高端的原則。如此纔會既有利於通過房產稅改革促進房地產市場調控,有效穩定房屋價格,同時又避免民生遭受不必要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