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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2月28日電(記者董建國)二手房中介利用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以“賣方實收,買方包稅”的形式,從中賺取差價;明明沒委託中介賣房,卻連連接到騷擾電話……就近期福州房產經紀服務中較爲嚴重的不規範行爲,福州市房管局日前發佈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房產經紀服務。
福州市要求,經紀機構不得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採用低價購進(承租)高價賣出(出租)房屋賺取差價;經紀機構不得通過賣方實收、買方包稅的形式,對交易當事人虛報房屋交易稅費賺取差價;經紀機構可將爲當事人雙方代交稅費作爲服務的一項內容,及時確切告知交易雙方稅費負擔準確數額,向當事人出具相關稅費憑證票據。
此外,福州明確要求,經紀機構應當加強內部管理,要妥善保管客戶信息,不得利用客戶個人信息牟利,經紀機構將客戶信息公示在網絡上的,要及時整理刪除,防止他人撥打騷擾電話。經紀機構接受委託,應獲得委託人確認的書面告知文件,未經過房屋所有權人書面委託授權,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包括在媒體上刊登廣告。
對違反通知規定的中介,將記入福州房產經紀信用檔案,作爲評定房產經紀機構信用等級的重要依據;對違反經紀服務規章及本通知要求的經紀機構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其經紀機構備案或提請工商部門註銷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