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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李先生:我們小區入住8年了,最近電梯出現故障,業主要求物業公司維修。物業公司提出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修電梯,要求業主簽字。請問,物業公司這樣做合法嗎?修電梯的錢是應該物業公司從收取的物業費裏面出,還是必須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解答:小區維修電梯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是合法的。首先,您小區已入住8年,電梯肯定已經過了開發商保修期(房產開發商採購電梯時與電梯銷售商簽訂的採購合同中有保修年限的條款,一般是2年。)。
其次,一部電梯每年的養護費大約1萬多元,包含電梯的年維保費用及年檢費用(一般物業公司是委託給專業的電梯維保單位),養護費已包括在物業費裏,但養護費不包含更換較大配件。
第三,《天津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第三條指出,專項維修資金應當用於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使用維修資金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後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再向負責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提出申請。所以,您無須擔心,是否能使用公共維修資金可不只是物業說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