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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10萬回收百萬”。記者上午獲悉,製造這個發財神話的“女慈善家”張田(本報曾報道)因集資詐騙罪被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2萬元。
據張田供述,2004年8月,她在蒙古國花100美元註冊成立了“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並任會長。同年12月,在中國香港成立了“世界慈善家雜誌社”,任社長。2006年9月,在北京註冊成立“敬老都(北京)治沙綠化科技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2008年,張田曾因非法經營罪被深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法院查明,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間,張田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個人或“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的名義,謊稱召開“世界和諧博愛慈善大會”,由世界各國政府元首、世界500強企業捐助鉅款、建設多座“敬老都”等養老機構。
她採用高額回報、免費入住“敬老都”爲誘餌,以捐助愛心款,發展愛心大使等爲名,從80餘名被害人處非法集資800餘萬元。張田的行爲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法院認爲,張田曾因犯非法經營罪被處緩刑及罰金,在前罪判決宣告以前,發現張田尚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罰金刑尚未執行,故依法對張田撤銷緩刑,予以並罰。
鑑於張田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且在案凍結款項可以彌補本案各被害人的損失,依法對張田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