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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丈夫擔心妻子獨佔房子,用假房產證代替真房產證將房產抵押,房產交易時妻子才發現是假證,遭到買家提出索賠要求。
王女士說,她與丈夫共同擁有漢陽雅麗花園小區的一套房產,爲離婚王女士準備將房產出售進行財產分割。很快,中介公司幫王女士找到買家並簽訂合同,買家支付給王女士2萬元作爲購房定金,並約好春節後到房產部門過戶。
2月18日辦過戶手續時,王女士被告知其房產證是假證,無法過戶。買家擔心房子無法過戶,要求按雙倍定金賠償,雙方發生糾紛。
經工商人員調查,在決定離婚前,王女士的丈夫擔心她單獨將房子賣掉獨佔房款,偷偷將房產證拿到典當行抵押,並做了一個假房產證放回原處。
經調解,王女士的房子暫由買家居住,待一個月內將抵押的房產證贖回後,雙方按原合同價進行交易。否則,王女士將無條件支付買家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