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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4元——這是我市已實行了10多年的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標準。記者日前從我市有關部門獲悉,這一標準正在醞釀調整。然而,自去年10月徵求意見方案“露面”以來,物價部門、行業協會、物業企業卻在討論中發出了不盡相同的聲音。
現狀1
十幾年前的定價已無法
滿足電梯運行成本
十多年前,我市高層住宅數量很少,電梯收費也沒有作爲一項主要的收費項目來管理。隨着成本的不斷增加,電梯費的收入逐漸被支出拉開了距離,電梯運營方的成本壓力逐漸增大。
這一情況主要發生在一些建成相對較早的高層住宅,尤其是其中個別老舊高層住宅,沒有物業企業管理,仍按人數每月收取4元電梯費,電梯運營方“入不敷出”,難以維持平衡。
現狀2
新建高層把電梯費納入
物業費,價格遠超“4元”
記者從市物價局瞭解到,實際上目前我市多數高層住宅沒有按該標準收費。近幾年,高層住宅數量迅速增多,新建的高層住宅往往把電梯費納入到物業費中,按住宅面積一併收取,通過對整體物業成本進行覈算,讓電梯費“追”上成本。也就是說,在多數新建高層住宅中,目前實際收取的電梯費,已在事實上超過了每人每月4元的標準。
現狀3
成本比定價約高7元
去年,市物價部門對市內9家物業企業所服務和管理的9個住宅小區進行成本計算,結論是戶均電梯運行維護費成本30.73元/月,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建築平方米成本爲0.35元/月。按照戶均人口2.8人測算,每人每月電梯費收費標準應爲10.975元,與現行每人每月4元的收費標準相差了6.975元。
現狀4
維護不周導致隱患不小
由於收費難以彌補電梯運行和維護支出,我市曾有高層住宅出現過電梯停運的案例,維護保養不周更是比較普遍,因此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電梯費都幹啥用了?
目前,住宅電梯運行維護費主要包括運行電費、年檢費、日常維護保養費、維修材料費等。
現行收費標準分兩種:
多層、12層以下的小高層住宅電梯,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電梯經營者與用戶協商議定;
12層以上的高層住宅電梯,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2000年11月起實行的《關於規範高層住宅電梯收費的通知》,每人每月4元。
新收費標準初步方案:
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每人每月12元”。
價格調整之惑
問題1:“協商制”有名無實
目前,小高層住宅電梯收費由電梯經營者與用戶協商,但實際情況是許多住宅並沒有完全執行協商機制,還是由運營者單方確定。
提議:有人提出,應考慮是否將高層和小高層住宅電梯納入統一的價格管理。
問題2:一樓不用電梯不該交費
對於一樓住戶是否收取電梯費也存在爭議。一樓住戶不是電梯使用者,所以不應交納電梯費。
提議:有人認爲,電梯是物業公用設施,應由所有住戶共同承擔。
問題3:強制吊裝有待規範
對於一些高層住宅在業主搬家、裝修時強制吊裝,以及收費辦理電梯卡等行爲,也應予以規範。
價格調整之慮
1.隨着近年來物價不斷攀升,“漲價”已成爲一個帶刺的詞彙。市物價局一位負責人表示,對電梯費標準的調整,也要考慮市民的承受能力。從每人每月4元直接調整到12元,相當於一下上漲了200%。物價部門更傾向於通過分步調整,設立一個緩衝期。
2.市物價局相關人員說,目前我市高層住宅電梯費已明顯低於一些城市,如瀋陽多年前就實行了每人每月12元的標準,此次調整重點就是針對按人數收費的標準。
3.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一方面要理順收費標準,疏導價格矛盾,另一方面也要規範住宅電梯的收費行爲,提升管理的水平。記者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