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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已久的《山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日前正式發佈,這是我省國土空間開發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發展規劃。《規劃》按照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和未來發展潛力,以是否適宜或如何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爲基準,將全省15.7萬平方公里的陸域面積劃分爲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區域。
《規劃》確定的戰略目標爲,到2020年,我省形成主體功能清晰,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均衡、和諧、可持續的國土空間格局。
優化開發區域指綜合實力較強、經濟規模較大、內在經濟聯繫密切、科技創新實力較強,集中體現全省競爭力、支撐並帶動全省經濟發展、引領全省自主創新和結構升級的城市化地區,包括膠東半島、黃河三角洲兩個國家級優化開發區和濟淄省級優化開發區,由青島、煙臺、東營、濟南等9個地級市的32個縣(市、區)組成,佔全省國土總面積的15.7%。
重點開發區域由棗莊、濰坊、日照、臨沂等地市的29個縣(市、區)組成,還包含部分城市重點開發的鎮(鄉、街道辦),具備較強經濟基礎、技術創新能力和較好發展潛力,作爲落實全省區域發展總體戰略重要支撐的城市化地區,佔全省面積的19.1%。
限制開發區域主要包括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主要有魯北農產品主產區、魯西南農產品主產區、東部沿海農產品主產區以及其他作爲農產品主產區的鄉鎮。重點生態功能區主要包括魯中南山地生態經濟區、東部沿海生態經濟區等,佔全省面積的65.2%。
禁止開發區域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佈地、有特殊價值的自然遺蹟所在地和文化遺址等點狀分佈的生態地區,佔全省的4.8%。禁止開發區域將嚴格控制人爲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干擾,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活動,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實現污染物“零排放”。
省發改委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規劃既引導大規模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區域集中佈局、集約發展,又爲我省糧食和生態安全留足了空間,促進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記者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