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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州市城建委發佈關於強化住宅工程質量驗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化福州住宅工程質量驗收管理。《通知》規定,住宅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參建主體將入黑名單,限制在榕承接新業務。
根據《通知》,建設單位作爲住宅工程建設的首要責任人,在組織住宅工程竣工時應嚴格按照《福州市分戶驗收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逐戶進行分戶驗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分戶驗收,還應組織住宅產權單位代表(產權爲個人的由物業公司派代表)參加驗收檢查。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對住宅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時,應重點對分戶驗收實施情況進行抽查抽測,監督分戶驗收真實性和完整性。
《通知》要求,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將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記錄信息提交到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進行3個月公示,並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作爲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