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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市民宋先生打來電話:我想買房子,由於對住房公積金政策不是很瞭解,出了個亂子。當時開發商說可以把公積金提出來,我錯誤理解就把錢提了出來,後來才曉得通過公積金貸款是需要看公積金餘額的。現在我公積金餘額明顯不夠,怎麼辦?
宋泊海蔘加工作已有4年多了,今年剛結婚,和老婆租住在西彭。由於在主城上班,所以他想着在九龍坡區買一套房子。宋泊海說,他看中的是一套60平米的兩居室,幾年的存款夠他支付首付了,本來他想着用公積金貸款,但是沒想到出了亂子。
原來,由於不瞭解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宋泊海交了首付後,手頭有點緊,就把公積金全部取了出來準備補貼家用。可是這公積金都被取出來了還怎麼能貸款呢?“我以爲有公積金賬戶就能證明我是有單位,有償還能力的人,這樣就能貸款,但沒想到用公積金貸款還要看賬戶餘額,餘額多就多貸一點。”現在宋泊海很着急,他害怕因爲自己的疏忽導致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商業貸款的話,利息要高很多。”
“公積金一直都是單位在交,我不知道怎麼交,現在我想把錢補回去,但不知道行不行?允許私人向裏面打錢嗎?”昨天我們諮詢了一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我們瞭解到,連續繳納一年以上公積金的職工在貸款時發現公積金餘額不足,可以補繳,但並非私人前去辦理,而要通過職工單位辦理。具體流程爲,當事人向單位提出補繳申請,單位出具補繳說明,再連同《住房公積金(補)繳書》等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網點或分中心辦理補繳手續,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一萬元的補繳金額就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審批,同時,當事人所繳納的公積金也將由當事人所在的單位通過轉賬方式劃至住房公積管理中心歸集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