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購房幫,幫購房!如果您在購房置業過程中遇到問題,請登陸北方網房地產頻道“購房幫”平臺,在《房管在線》或者《律師幫辦》欄目中留言,我們會爲您解答。
消費者問題:
我們小區沒買車位的就不能把車停在小區停車場,沒有賣出的車位,開發商說,小區的車位只賣、不租!要是保安讓業主開車進來就將對他們發款,一次一到倆佰元,這樣做是合法的嗎?請問我們業主應該怎麼維權,物管處不讓進!謝謝!
答覆:
尊敬的李富羣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首先,建議您明確您問題中所說的停車場屬於哪類。
1、對於規劃車位。根據物權法規定,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而對於其歸屬問題,《物權法》採用了對於該類車位“約定優先”的原則,即“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所以,若是規劃車位,開發商有權就該車位的歸屬問題做出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
2、對於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的車位,根據物權法規定,應屬於業主共有。至於物業是否有權收取停車費,需根據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物業管理合同而定。
關於進出小區及使用公共道路的權利,應由業主大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物業管理公司不讓進小區的行爲確有不妥之處,建議您與物業公司友好協商,妥善處理。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王明弟律師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