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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記者從太原房管局獲悉,由於未如實申報住房情況,太原有19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範圍。
從2011年至今,太原3年間連續3次調整廉租房准入門檻:2011年爲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含608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內;2012年爲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內(含13平方米);今年只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含)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近日經查實後,太原市有19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範圍,其中,小店區1戶:李龍玉;迎澤區2戶:樑海琴、李德強;杏花嶺區3戶:韓飛飛、張文清、侯俊林;萬柏林區8戶:李晨光、嶽新陽、張勇勝、耿德嘉、張峯屹、賈衛國、郎小東、武希斌;尖草坪區2戶:王虎林、劉潤娥;晉源區3戶:周曉寧、羅亞文、席宇。據《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管理辦法》規定,未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狀況,騙租廉租房的,一經查實,相關部門將作出收回住房的決定,並按照不低於市場標準的2倍追交承租期間的租金,還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計入不良信用檔案,不得再申請廉租房。(記者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