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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住房問題不僅關係民計民生,而且關係社會經濟發展。爲了讓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實現“住有所居”的夢想,近年來,我市不斷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強化政府住房保障職能,逐步建立了廉租住房補貼發放、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多渠道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住房保障體系。從2011年開始,我市連續三年擴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規模,政策的溫暖陽光正灑向更多的低收入人羣。
趙靈瑞的好日子
馬上就要過年了,這兩天,家住柴村鎮的趙靈瑞剛置辦了不少年貨,正樂呵呵地和孩子們收拾着住了兩年的樓房。趙靈瑞是我市的一名“4050”人員,全家的收入都靠丈夫打零工來獲得。兩年前,夫妻倆租住一間五六平方米的小屋,沒有水、沒有廁所,條件非常糟糕。她告訴記者:“我已經享受廉租住房補貼兩年了,政府發的補貼款正好夠房屋租金。這樣,我就在鐵十七局宿舍租了這套樓房。住了兩年,我自己沒有花一分錢。你別說,咱真是趕上好政策了!”
趙靈瑞告訴記者,前年,她從社區瞭解到,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就趕緊報了名。經過登記審覈,趙靈瑞和愛人倆人的收入正好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含608元)以下”的保障條件,年底,一家三口順利領到了5400元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記者在趙靈瑞家看到,房間非常明亮,兩室一小廳,衛生間、廚房、自來水樣樣都有。“要不是政策好,我還不知道得在小房子裏住多長時間呢。”趙靈瑞不停地表達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三年,三次改變
現在,像趙靈瑞一樣享受到了我市廉租房政策的低收入者不在少數。毫無疑問,對於衆多低收入家庭來說,要想買套住房,幾乎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爲解決居民的住房難題,近年來,我市通過租賃補貼、實物配租、租金覈減三種方式加強廉租住房保障。在大量的廉租住房仍然在建的情況下,我市目前主要以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通過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來實施保障。
記者從房管局瞭解到的相關數據顯示,從2004年至2012年,六城區累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42836萬戶,共計發放租賃補貼1.6億多元。爲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降低准入門檻,我市連續三年降低廉租住房准入條件:從2011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含608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內,降到201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內(含13平方米);再降到2013年的家庭人均月均收入低於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含)。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稱:“准入門檻一再降低,使得政策保障範圍持續加大,這就讓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了住房保障的紅利。”
更多廉租房建起來
爲了讓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實現“住有所居”的夢想,我市積極貫徹國家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的原則,着力健全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兩級住房保障體系,不斷拓寬資金籌集渠道,有力支持了各項保障政策的落實。
市房管局保障處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十一五”期間,我市就啓動了廉租住房建設工作,在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分別按10%和5%配建了套內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近兩年來,我市保障性住房每年都以“翻番”的數量開工建設。截至去年年底,在建廉租房達到8000餘套。今年我市還將開建一千多套廉租住房。不過,我市廉租房建設是從2008年起步的,由於住宅的開發建設需要一個週期,因此,目前在建的廉租房大多數還沒有竣工。
據瞭解,目前我市已有1500多套廉租房即將達到實物分配的條件。這些項目包括萬柏林區迎澤西大街的西華苑三期、四期;萬柏林區和平南路的太化小區;萬柏林區玉河街的太重北組棚改小區;杏花嶺區臥虎山路的柏楊樹小區;杏花嶺區馬道坡街的馬道坡棚改小區;晉源區晉祠路的太原滌綸廠棚改小區和晉源區和平南路的太藥小區。
不光住上,更要“住好”
大量廉租房在建,那麼這些“暖心房”的質量如何呢?記者瞭解到,我市已建立了廉租住房檢驗制度,即在廉租住房交付前,要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這五道“關卡”,房子須在五方共同檢驗通過後,纔算合格。
此外,記者還從市住建委瞭解到,我市的廉租房在建設初期,就嚴把工程設計關,從起點上確保了保障性住房抵禦6級震度、8度烈度的抗震能力,同時還嚴把材料、設備關,對所有的建築材料和設備都進行嚴格的檢查備案,以杜絕僞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廉租房建設的設計、施工人員,在上崗前都參加了崗前培訓,上級部門要對所有的施工圖紙進行細緻的施工交底。工程監理人員對承重結構混凝土構件的連續澆築和所有隱蔽工程都將進行旁站式監督。樓房竣工後,質監部門還要嚴格檢查驗收,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責令限期整改,以確保建築質量萬無一失。
定好制度,確保公平
廉租房正在大規模地興建,質量驗收也須好幾關,這讓熱盼廉租住房的市民大爲振奮。房子建好後,大傢伙就等着申請了。那麼究竟該如何申請廉租房實物配租呢?對此,省住建廳工作人員介紹,爲切實規範廉租住房申請、審覈、登記、輪候程序,加強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的監督與管理。2012年10月份,山西省人民政府頒發了《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具有當地城鎮非農業人口,家庭收入、財產、住房情況符合當地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配租保障。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應當遵循申請條件公開,審覈程序透明,輪候規則公正,配租結果公平的原則。
廉租住房配租保障的申請人應當爲戶主。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申請人非戶主的,應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狀況及其他有關信息,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登記爲廉租住房配租對象的無房戶,危房住戶,55歲以上的孤寡老人,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複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等優撫對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可以優先輪候。
根據《辦法》規定,已配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其人均月收入、財產、住房發生變化後,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由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民政、監察、公安等相關部門作出終止廉租住房配租資格的決定。(記者賀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