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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記者從晉城市物價部門獲悉:從2月起,《晉城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實施。這是該市出臺的首個物業管理地方標準。《細則》從2月1日起實施,對住宅小區物業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新建商品房前期物業不再由開發商指定,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中標單位需在住建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價和住建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經業主大會同意後報物價、住建部門備案。
據晉城市物價局人士介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任何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也不得因物業服務企業拒絕代收而停止提供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不得加價、加量收費。代收手續費由委託單位支付,手續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制定。
此外《細則》還明確規定,住宅小區內規劃設有專用停車場(位)的,可向車主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責任和義務將由雙方約定;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制定;未列入住宅小區規劃的停車場或在小區內道路、空地上設置停車位並收費的,必須要徵得業主大會同意,收費收入要單獨列賬,開支範圍除了支付必要的管理成本和稅費外,用於補充小區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收支情況應向業主公佈,接受業主的監督。(記者李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