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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施先生:我注意到,雖然小區物業公司每年都公佈當年的財務賬目,但上面只有總共收了多少物業費、停車費等,支出了多少人工費用、維修費用等,具體這些收入和支出發生在哪些環節,卻是看不出來的。在很多業主看來,物業公司的收入應該不止公佈的這些,物業公司的支出則比公佈的似乎要少。大家因此懷疑,現在很多物業公司自稱的虧損是假象,是在爲自己少提供物業服務或者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不高找藉口。請問我們有這些疑問應該如何處理?
權威解讀:不少小區的業主在看物業公司公佈的財務賬目時,多少會產生和施先生類似的疑問。作爲物業服務對象,業主希望自己交了錢後能享受到更多、更好的物業服務也是人之常情。
對於有關物業公司公佈收支情況的問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費可以採取包乾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
包乾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管理服務費,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計費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餘部分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計費方式。
實行酬金制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至少每季度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本市目前普遍實行的是包乾制的物業管理服務計費方式,而實行包乾制收費方式的物業企業,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所以,實行包乾制收費方式的物業企業只要求公佈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經營所得的收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