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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去年兩次降息,5年以上貸款基準利率從7.05%下調至6.55%。按照慣例,絕大多數銀行於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然而,廣州市民陳先生髮現,自己1月份的房貸還款總額竟比之前還多出70多元!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發現,房貸還款不降反升的並非陳先生一人,多家銀行的貸款客戶都有此“遭遇”。這是怎麼回事?
1月還房貸多過以前
家住廣州天河的陳先生去年向廣發銀行申請了70多萬元的個人住房抵押消費貸款,爲了節省利息,他選擇了遞減還款法,2012年12月20日的供款金額是9457元,但今年1月,陳先生收到銀行短信稱:“利率調整自1月20日生效,還款金額爲9529.19元”。
“利率降了,怎麼還款金額還多了”?陳先生說,自己和銀行交涉過,銀行給出的說法是,因爲2013年1月份是新舊利率合併計算,當月計費的基礎爲31天,而平時的計費基數爲30天。“也就是說,銀行多收了我一天的利息”,陳先生說,這樣的結果,他接受不了。“光我一個人,銀行就至少多收了72.19元;那麼多貸款人,銀行要多收多少錢”?
就陳先生多出的70多元房貸還款,羊城晚報記者通過廣發銀行電話銀行進行諮詢。客服人員表示,陳先生1月份的銀行還款是由兩部分計算合併得出。“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是按照舊房貸利率計算;2013年1月1日至1月20日是按照新房貸利率計算,二者合併得出陳先生1月份的房貸還款”。
可是爲什麼利率調低,還款金額反而上升?銀行客服人員稱,主要是因爲2012年1至11月的每月還款金額是以30天爲基數計算,而2013年1月的跨年度還款則是以實際還款天數(31天)爲基數進行計算。這才導致利率調低,還款額反而走高。
多家銀行都是如此
記者諮詢中發現,陳先生並非個案。廣發銀行客服人員透露,今年1月以來,已經有不少銀行客戶電話諮詢同樣問題。爲此,廣發總行向每位客服人員下發了標準的解答諮詢指引,上述解答正是出自銀行的標準模板。
而涉及的銀行也非一家。更多類似遭遇在網上冒泡。
記者就網友們的遭遇向銀行諮詢。建行東山支行相關人員則給出類似於廣發銀行的說法2013年1月份的還款是跨年還款,還款計費基數是按照實際還款天數31天計算,平時則是以30天爲計費基數。該人士還稱,這是按照公積金中心的操作規程操作的。
銀行進賬約4000萬
採訪中,多家銀行同時指出,因爲2013年1月份爲新舊利率合併計算,對2013年剩餘月份的還款不具參考。2013年2月份起還款就會恢復正常,最終月供也會因降息而減少。
但對於銀行的說法,陳先生不認同。“如果1月按31天算,那2月只有28天,爲什麼不按照28天算?”他說,正常的還款年份都有大小月之分,但統一是按照30天爲收費基數;雖然2013年1月份的實際還款天數是31天,但該月還款也應當循例以30天爲基數。陳先生認爲,銀行的算法實質是向貸款人多收了一天的利息。
假如2013年1月銀行向購房者多收1天利息,那將是多大一筆錢呢?羊城晚報記者對此做了一個粗略的匡算。
以某國有商業銀行爲例,該銀行披露的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12年11月,個人住房貸款年服務家庭數量超過百萬、投放住房貸款超過4000億。以100萬家庭計,取上文幾位購房者房貸還款較上月還款增加值的平均數(約40元)。以此計算,如果2013年1月份,銀行向每位購房者多收1天的利息,當月銀行將多收入4000萬元的利息。
律師稱銀行該退錢
針對陳先生的遭遇,格林律師事務所李國勇律師分析,如果銀行和陳先生約定執行的是月利率(以30天爲計費基數),那麼2013年1月份,就不應該按實際還款天數(31天),以日利率進行計算,除非銀行和陳先生有特別約定。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的約定,他認爲銀行應該向陳先生退錢。
李律師同時透露,他在光大銀行也有一筆房貸,不過去年12月他就收到銀行調低利率的短信。“2013年1月的房貸還款降了幾十元”,他說。“爲什麼有的銀行1月份的還貸降了,有的反而漲了?各家銀行不是都應該標準化服務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