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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4日,本報以《撫州“奧林假日”300餘業主難收房》爲題報道了撫州市撫臨路4號的“奧林假日”因工程款問題,承建商拒絕配合開發商驗收房子,於是開發商將承建商告上法庭,致300餘戶業主無法領到房產證。隨後,撫州市房管局書面承諾業主們2011年10月下旬給大家辦房產證。近日,奧林假日的業主趙女士再次來電反映,直到現在,他們的房產證還處於“難產”階段。
趙女士告訴記者,當時他們把辦理房產證的錢都交齊了,現在都2013年了,辦理房產證的事情還是沒有一點眉目。“我們也多次到房管局去詢問情況,但得到的回答是承建商和開發商還在打官司,等他們打完官司再說。”趙女士告訴記者,當初撫州市房管局出具的書面承諾如今卻成了一句空話。
就此事,記者來到撫州市房管局瞭解情況,記者找到當時給業主代表開協調會的肖書記。“我現在已經不分管這個了,你要不到房產交易中心去了解。”肖書記說。
對此,撫州市房管局房產交易中心的朱主任表示,奧林假日的業主們辦理房產證,就差項目竣工備案這一項資料,但這個項目竣工備案被承建商緊緊攥在手中。“按照當年那份承諾書,原本在2011年11月我們的確是準備強行給大家辦理房產證,但承建商表示如果辦了房產證就去告我們。因爲差一道手續,強行辦理房產證確實是違反相關規定的。”朱主任最後表示,現在惟一的方法只能是讓業主們以聯名起訴的形式,由法院來判決,這樣或許能起到作用。(記者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