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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房價一直保持持續上漲趨勢,過高的房價給居民的生活帶來了沉重的負擔。26日,浙江省人大代表、紹興市律師協會會長李旺榮在議案中建議,改革現行的土地出讓金支付方式,實行商品房土地年租制,可以遏制浙江的房價過快上漲。
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發佈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確立了中國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模式,即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向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模式。
“這幾年房價漲得快也是老百姓看得到的,一般普通老百姓靠工資收入去買一套房子,很困難。”李旺榮指出,現行土地出讓金支付方式存在三點弊端:土地批租制是推動土地價格上漲的制度性原因;土地出讓金的盲目使用,是推高土地成本的誘因;招、拍、掛方式下的土地批租制是房價越調越漲的根源。
對此,李旺榮建議實行商品房土地年租制,降低開發成本,從而對房價直接產生影響。“如果實施土地年租制,將原來一次性繳納的鉅額土地出讓費用分攤到70年期限內,可以降低商品房開發成本40%以上,在開發商利潤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整個商品住宅的房價也將隨之下降40%以上。”
不過李旺榮認爲,因實行土地年租制的目的在於控制和降低商品住宅價格,故無需採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部實行年租制,如對普通住宅用地可以推行土地年租制,由開發商或業主逐年支付土地出讓金,而對高級居住區就沒有推行土地年租制的必要。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浙江省的土地供應制度可以借鑑香港的成功做法,實行土地批租與年租的混合體制,並配套建立一系列政策,改革和完善該省現行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李旺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