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問:去年底,我租用他人的房屋經營五金建材生意。租賃期間,該房屋因線路老化發生火災,重新裝修需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請問我是否可以不支付這段時間的房租?
勤和律師事務所王晶晶答: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