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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一年了,我們的地熱水始終沒好過,現在整個小區都用不上熱水。”昨日,家住塘沽裕川家園小區的張先生再次打來求助電話,希望關注裕川家園小區地熱水斷水的情況。記者瞭解到,該小區從原來的供水不足再到後來地下管道破裂造成跑水情況,小區業主已經面臨近一年的用水荒問題,物業表示由於開發商未完成移交,所以物業不予管理。
地熱水斷斷續續停一年
去年3月,記者接到了裕川家園業主報料,稱小區地熱水突然中斷,連續十幾天家中都用不上熱水。隨後,記者從物業和小區所屬金達熱力公司處瞭解到,小區地熱供水泵超時工作,導致管道爆裂出現大量跑水現象,造成了小區地熱水供應不足。當時物業告訴記者,他們會將問題反饋給開發商進行管道維修或者更換。
去年9月,記者再次接到裕川家園業主來電,反映小區地熱用水從原來的24小時供應變成每天分時段供應。記者從金達熱力公司瞭解到,小區地熱水供應不足,根據當時與開發商簽署的協議,就將供水時段減少爲分時段供應。然而從去年12月至今,記者不斷接到裕川家園小區業主來電,反映小區的地熱水完全中斷,由於業主家中沒有電熱水器等設施,現在業主都備受煎熬。
協議已劃定責任範圍
隨後,記者致電小區所屬金達熱力公司,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所有紅線內(即小區內)的地熱管道都屬於物業或者開發商管理,而所有紅線外(小區外)的管道歸熱力公司管理,這是當時開發商與金達熱力簽署協議所規定的。現在小區內的管道出現問題,業主應該找物業,金達熱力管不了,至於其他問題,對方表示他們不願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了裕川家園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即使小區地熱管道出現問題,也應該由開發商而並非物業管理,因爲當時開發商並沒有和物業進行移交,“沒有移交給我們,這個問題應該由開發商負責。”工作人員回覆說。
律師:未移交物業也要管
開發商與物業沒有完成移交手續,物業對於管道就不承擔維修責任嗎?天津家榮律師事務所馮家榮律師告訴記者,開發商完成交房手續後,屋內所有設施的維修由業主自行承擔,小區內公共區域設施應該屬於物業管理。物業在接受小區管理時就應該完成所有的移交手續,現在移交未完成,這應該由物業與開發商去協商,物業不能以此爲理由拒絕承擔維修責任。
物業管理協會: 可以啓動應急資金
天津市物業管理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該小區已經過了維修期,所以這部分資金應該由業主自行承擔,維修地熱水管道可以通過啓動應急資金來解決,但必須由物業出面聯繫物業辦辦理相關手續,物業以未完成移交推諉是不應該的。時報記者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