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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就要交房了,開發商忽然把交房日期推遲一個半月,並且閉口不提賠償問題。昨日,光谷“佛奧俊賢雅居一期”業主向記者投訴開發商無故延期,要求賠償。
業主姜先生說,“佛奧俊賢雅居一期”原定上月15日交房,購房合同規定:“每延期一天按房屋總價的千分之三賠償”。交房的前一天,開發商忽然給業主們發函稱,交房日期改至1月31日。據姜先生估計,此事涉及的業主有800戶左右。
“開發商解釋是因爲那段時間出了電梯事故,全武漢的工地都停工排查,所以交房延期。開發商認爲這是合同中提到的‘不可避免因素’,不是自己的責任,因此拒絕賠償。”姜先生說,讓業主們不解的是,“停工排查只有半個月,爲什麼居然延期一個半月?”
開發商方面有關人士表示,延期是因爲“快過年了,工人不好請”。對於業主們的賠償訴求,該人士稱:“1月31日交房的時候過來,我們會有賠償方案。”但不願透露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