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過的《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文物考古調查、勘探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文物執法機構責令停止施工,限期辦理文物考古調查、勘探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點評:唯有文物保護工作做得更細,才能給遊客展現更真實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