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他倒掛
配套私立園業主上不起
北京首家限價房小區旗勝家園[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位於北五環西三旗,2009年入住,共4860戶業主,有多達1500多名學齡前兒童。在該小區的教育配套中,原本有的一個小型幼兒園,但最後卻入駐了一家私立幼兒園。“既然是限價房小區,就該建收費便宜的公立幼兒園。”業主們紛紛呼吁。
自該幼兒園於2011年發布通知招生至今,仍有數十位業主代表攜帶千餘戶業主的簽名,向北京市教委、市政府信訪辦等相關政府部門反映,以期清理這家收費高達每月2500元的幼兒園,建設配套公辦幼兒園。據了解,業主們的努力終於推動了事情的進展,在市政府及各級教育部門的努力下,該幼兒園的收費降到了每月1600元。
然而,該幼兒園降低後的費用仍不能讓業主們滿意,一是直至目前,該幼兒園未取得辦學資質,二是幼兒園收費仍高於周邊商品房小區。“我們小區的這家幼兒園很小,條件一般,而旁邊楓丹麗捨[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是個商品房小區,人家的鑫星草幼兒園,收費是每月800元到1000元。”業主們反映,小區裡有不少業主將孩子送到小區外面的幼兒園。
昨天,該小區業委會負責人肖女士介紹稱,小區業委會新近成立,目前正就該幼兒園的辦園資質等情況進行了解,以切實解決業主子女的入園問題。
-專家說法
限價房業主接受高收費屬無奈
社區專家張大憲認為,關於限價房的物業收費,應根據該限價房小區周邊情況以及該小區的電梯、綠化、安保等設備設施綜合情況來定價。在綜合比較前提下,如果存在物業費價格倒掛現象,這是不合理的。
張大憲稱,取得限價房資格業主在簽訂購房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時,同購買商品房時角色不一樣,“買商品房時,看到某一條不能接受,我可以放棄選購別的小區,但取得限價房資格很不容易,一旦不簽字放棄,就意味著喪失了購房資格,失去了購房機會,所以限價房業主只能被迫簽訂具有一定霸王條款性質的合同,並接受了高價物業費”。張大憲認為,在物業費、停車費及小區教育、文化等配套收費方面,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出具指導性意見予以規范,“可以成立動態監管機制,專門研究不同類別的房產,出臺管理價格指導價”。
-律師觀點
限價房物業費不應市場調節
京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傳貞認為,根據《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城八區限價房申購條件”及“已購限價房上市交易補交比例”等相關規定,限價房審核程序也和經濟適用住房一樣,需要經過“三級審核兩級公示”,通過審核的家庭纔能獲得限價房購買資格,進入輪候、搖號選房。
也就是說,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針對低收入家庭出臺的優惠政策,其消費對象是收入偏低的特定保障對象,因此小區物業收費也應該納入特定范疇進行特殊管理,而不應該與普通住宅一樣被放入市場調節。
-部門回應
發改委:業主可反映至價格司
針對限價房小區業主呼吁物業費收取限價的問題,北京市住建委物業管理科一負責人認為,限價房性質比較特殊。然而,物業費等費用基本上按照市場來調節,其定價依托市場來完成。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指出,目前,經濟適用房物業費價格由政府定價,限價房由市場定價。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一工作人員稱,限價房小區業主可將情況向發改委價格司反映,價格司在接到業主反映後,會對物業費收取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目前,各項政策的制定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若限價房物業費定價存在不合理的情況,價格司將和地方發改委進行溝通,並提出合理的解決意見和辦法。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張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