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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塘沽市民侯先生向本報打來法制熱線諮詢損害賠償的相關問題。侯先生說,上週他在自己居住的小區內不慎滑倒導致手臂骨折,共花去了醫藥費5000多元。侯先生認爲,小區物業沒有盡職盡責清理積雪,從而造成小區裏多處路段溼滑、結冰,致使他滑倒摔傷。就此,侯先生諮詢律師,他是否可以向物業公司主張醫藥費?
解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在雨雪天氣過後,物業公司應及時清掃,並在顯著位置張貼通知、設立警示標誌等提醒居民,盡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侯先生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未及時清雪,致臺階溼滑,應當對侯先生作出相應的賠償。時報記者劉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