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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內,房屋出現問題,物業雖予維修但未奏效;保修期外,房屋滲水、裂縫更爲嚴重。該業主以拒交物業費迴應,3日,物業將該業主自來水停掉。
“不交物業費,昨天(3日)物業公司竟然把我們家的水給停了。”家住陽光花園小區的韓先生打熱線反映,因爲自己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遲遲沒能得到解決,他以停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抗議”,物業公司竟把家裏的水給停了。
韓先生告訴記者,2007年交房入住後,很快房屋就出現牆壁開裂、窗戶滲水等問題,向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反映之後,一直沒有解決。
記者看到,室內窗戶陽臺處的牆皮都已有開裂脫落的跡象,房頂由於潮溼變黑。“到夏天下雨的時候,雨水順着窗戶流進來,滿地是水,牆皮脫落。”韓先生說,物業費一直拖着不交,就是希望通過這個方式早些把房子‘頑疾’給解決。
隨後,記者來到陽光花園小區物業公司,該物業公司黃經理告訴記者,該業主長時間不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提醒通知,停水是無奈之舉。
“剛開始出現問題時,我們就找人進行維修,但由於房屋外牆的滲水點不好找,無法徹底修好。現在出了房屋保修期,再維修的話,只能動用該棟樓的物業維修基金。”韓先生說,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需要該棟樓所有業主的同意才能啓用,不好協調,這個事情就擱置下來。
黃經理說,他希望和業主進行協商處理,“沒有水用確實麻煩,但也希望能理解我們的工作。”(記者牟張濤張曉琳)